面对警察的正常执法每个公民都应该配合但生活中总有人不配合警察正常执法甚至还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和平县一男子赵某就是如此他在警察执法过程中拒不配合还暴力袭警最终给自己惹来了牢狱之灾
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25日凌晨,当时,赵某驾驶小轿车搭载其好友在和平县城内购买毒品和制毒工具后,寻找吸食毒品的地方。巡逻民警发现赵某所驾车辆内的人员涉嫌吸毒,便驾驶两辆车紧跟其后。
当赵某车辆在路边停留时,民警立即包夹该车辆,并下车要求赵某等人配合执法。赵某等人发现民警后,不但不配合执法,反而立即挂档倒车,撞击执法民警和执法车辆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和平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思雄:“被告人赵某事后将其驾驶的涉案车辆车牌和行车记录仪破坏以毁灭证据。经和平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执法民警刘某受轻微伤,经和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车辆受损价值为人民币元。”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和平县人民法院法官黄思雄:“鉴于被告人赵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被告人赵某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法官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如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时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而任何以威胁或暴力手段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