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记者付强
“公墓竟然修到了家门口!”日前,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狮山居委会东山岭自然村的居民反映,狮山居委会将公墓选址在他们村的村头,距离村民住房最近的仅36米。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墓已经建好了约个墓穴,准备在近期启用。朝阳镇政府、狮山居委会的负责人回应称,该公墓使用的是狮山居委会集体土地,只是毗邻东山岭自然村。
公墓太近了村民很担心
据村民郑丰和介绍,去年底,有人在村头平整一片荒地,一打听才得知狮山居委会准备在这里建公墓。在许多村民提出反对意见后,公墓停止了建设。然而在今年下半年,公墓项目又重新动工了。
12月1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公墓项目周边没有竖立任何施工标志,但土地已经平整完毕,工人用砖块和水泥制作了约个墓穴,墓穴周围是裸露的黄土。当着记者的面,村民郑丰炎拿出了一把皮尺,测量出该公墓距离其女儿郑秀红的住房仅36米。
“离住房太近了,别人站在楼上和窗口看风景,而我们是看坟。”郑丰炎说,郑丰和的房子紧挨着郑秀红的房子,村里的其他房子也多是屋挨屋、房靠房、院连院、路接路。村民们担心,一旦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将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
采访中,许多村民表示,东山岭原本是个安宁静谧的小村子。如果公墓投入使用,送葬的队伍将穿村而过,再加上清明、冬至等祭祖时节,烧香、烧纸,放爆竹的行为,也会影响村里的空气和环境。
为此,村民们希望,有关部门在建设公墓之前,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尽可能将公墓设置在离村子较远的地方。
属未批先建已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在居民区旁建公墓属相邻纠纷,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相邻纠纷,要坚持方便生活的原则,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相邻权利人的生活方便,尤其要充分保护相邻权利人的生存权。也就是说,朝阳镇及狮山居委会应充分征求东山岭自然村村民意见,获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后方可行事。
对此,狮山居党支部书记郑泽卫回应,该公墓使用的是狮山居委会集体土地,只是毗邻东山岭自然村。期间,狮山居干部开会征求了东山岭自然村小组组长郑建国的意见,郑建国代表村民签字同意了。
然而,郑建国却对记者说,他只是在会议记录本上签了名,表明自己参会,并不是代表村民签字同意建公墓。“在建公墓的问题上,狮山居委会自始至终未征求老百姓的意见。”郑建国斩钉截铁地说。
对此,上饶市自然资源局信州分局村镇股股长蔡敏介绍,狮山公墓未向土地管理部门报批,属未批先建项目。按照村级公墓的报批程序,须朝阳镇政府向该分局报批,经信州区政府规划审批会同意作为殡葬用地,再确定公墓红线范围,下发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方可依法建设。蔡敏还称,狮山公墓位于上饶中心城区范围,又在高铁国道旁,土地管理部门一般不会批复这样的项目。
截至发稿时,该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