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9月19日,富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80岁的王某某要求与70岁的张某某离婚。承办法官张桂芳温情调解,最终尊重双方意愿,两位老人和平分手。
王某某与张某某是“半路夫妻”,经人介绍认识后,与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二人常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双方关系疏远,矛盾越来越深。原告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张某某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法官张桂芳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本案的处理关系到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必须耐心倾听两位老人内心的真实想法。调解中,法官张桂芳启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特邀调解员白东亮从双方心理及情感进行悉心疏导,法官张桂芳耐心释法析理,但王某某仍态度坚决,张某某也坚持离婚,二人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最终,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两位老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两人和平分手。
庭后,法官张桂芳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双方子女开展家庭教育法治课,提醒两位老人的子女谨记百善孝为先,身为子女应当积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经济上的支持、供给,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在双方老人离婚后,身为子女更要照顾好老人的生活起居,让他们安享晚年。
富县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贯彻“家宁国安”理念,始终把诉前、庭前调解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两说”机制作用,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贺金霞
编辑:刘一笑
审核:姚启明